2002年11月,被控两项超速驾驶的艺人谢霆锋,昨日早晨在香港荃湾裁判法院承认控罪,被判罚款7000元及停牌1年。虽然辩方律师为谢求情时指出,此次事件不涉及非法赛车,期望裁判官轻判,但裁判官指出,超速在日间发生,对其他驾驶者已构成危险。除顶包案外,谢霆锋仍有两宗超速驾驶官司在身。该案开庭前,原本传出消息称谢霆锋不会亲自出庭,但没想到当天他竟然出现在法庭外。由此吸引了数十名记者在法院外守候,还有数十名市民围观,警方派出逾10名警员在场维持秩序,并加防护栏以防混乱。(翟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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